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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创建政策解读⑤∣国卫复审工作指南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发布日期:2023-08-14 09:59文章来源: 健康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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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复审工作指南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标准原文

(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具有立法权的地方需有本地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地方需有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标准释义

1.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

2.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应有爱国卫生或卫生城市(县,以下所称卫生城市均含城市和县)创建等工作内容。政府应制定创建或巩固卫生城市的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与奖惩等制度。

3.政府制定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如“十四五”规划,应有关于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内容。

4.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含派出机构)和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应有卫生创建、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内容。

5.有立法权的地方,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爱国卫生相关地方性法规;其他地方应制定爱国卫生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6.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国家卫生城市组织协调机构负责人,统筹解决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标准原文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标准释义

7.辖区内各级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应设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爱卫会应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8.县级及以上爱卫会办公室宜独立设置,职能明晰,人员配备应与辖区爱国卫生工作相适应,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且满足工作需要。

9.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爱国卫生工作在城乡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10.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要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统筹做好辖区爱国卫生工作。

标准原文

(三)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鼓励辖区范围内的县和乡镇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标准释义

11.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各级爱卫会制订本地区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检查、总结。计划与总结应包括预期目标、工作内容、具体措施、成效评估等。

12.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各级爱卫会应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县、卫生街道、卫生乡镇、卫生社区(村)和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推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13.积极推进全域创建。要充分发挥卫生城市对乡镇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推进以城镇带乡村、以建成区带全域的全方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 1 个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县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 1 个国家卫生乡镇。

14.要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如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爱国卫生活动,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多措并举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15.营造浓厚的创建或巩固卫生城市宣传氛围,群众知晓度高。城市(县)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县)标识。

标准原文

(四)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标准释义

16.在城市(县)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融入并体现健康理念,政府探索建立并实施重大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制度,重大公共政策指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规划等。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健康影响评估。

17.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要坚持预防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组织层级,科学划分单元,合理配置各类应急服务设施,落实差异化、精准化的应急管控措施,实现预防控制、医疗救治、运行保障和指挥应急处置能力的整体提升。城市(县)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大型公共建筑应急设施转换预案,公共建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依法可临时征用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场所。新建的体育场馆、剧院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转换等需求。

标准原文

(五)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

标准释义

18.充分利用来电、来信、12345 热线和网络新媒体等,畅通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渠道,积极采纳群众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每一起受理的建议和投诉,严格执行办理时限和反馈时限,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19.由第三方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群众对本地区卫生状况满意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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